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最近更新日期:2025年【5】月【29】日
最新生效日期:2025年【5】月【29】日
版本发布日期:2025年【5】月【29】日
中通快递集团成员方,包括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通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或“我们”)深知儿童(本规则中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为我们基于所提供的官方网站、App、小程序等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所制定的《中通快递用户注册服务协议》以及《中通快递隐私政策》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非《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另有约定,本规则中的定义与《中通快递用户注册服务协议》以及《中通快递隐私政策》一致。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旨在说明当本服务涉及处理儿童个人信息时,我们特别针对儿童所制定、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作为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下称“您”或“监护人”),您可通过本规则知悉和理解我们如何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提供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以及儿童及其监护人所享有的相关权利。我们将根据本规则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
本规则仅适用于未满十四周岁、不能单独决定和授权我们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未成年人。作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其本人或您作为其监护人均有权决定是否根据《中通快递隐私政策》同意我们处理该青少年的个人信息。
本规则是在《中通快递隐私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仅在适用《中通快递隐私政策》的基础上针对于我们能识别用户为儿童的产品或服务;针对无法识别用户年龄、不主动识别用户年龄、用户年龄必须满14周岁的产品或服务,适用《中通快递隐私政策》或具体业务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儿童特别说明】
如果你是儿童,你需要和你的监护人一同仔细阅读本规则,并在征得你的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并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你点击同意本规则,或者使用/继续使用中通快递服务、提交个人信息,都表示你已获得你的监护人的许可,且您的监护人亦同意本规则。
【儿童监护人特别说明】
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在同意本规则后指导儿童使用相关服务。我们采用实名认证执行对儿童的相关保护措施,我们也将参考业内良好实践获得您的授权和同意。除非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要求,我们将基于您的同意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处理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若您拒绝同意本规则,儿童将无法获得使用本服务的许可。当儿童年满十四周岁并申请我们核验其身份后,其有权管理自身账号,届时监护人将不再享有访问和控制该账号的权利。
我们提醒您,本指引中与监护人和儿童用户的权益(可能)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我们已采用加粗字体来特别提醒您,请您重点查阅。
请注意:本规则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独立运营的产品和服务。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能包含跳转至第三方产品或服务(包括网站、小程序或其他服务形式)的链接,该等链接接入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由相关第三方独立运营,在使用前,监护人应当详细阅读此类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协议条款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了解他们可能从被监护儿童那里收集哪些数据,以及他们可能如何使用这些数据。如监护人和儿童发现这些第三方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风险时,建议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本规则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规则予以说明:
一、 我们如何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与用户的约定,根据用户选择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1.在向儿童提供本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所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范围与《中通快递隐私政策》说明的基本业务功能和扩展业务功能所需的必要个人信息和非必要个人信息范围一致,目的是向儿童提供适当服务内容以及保障儿童账户安全。
2.我们产品或服务中的部分功能可能需要儿童在设备中开启特定的访问权限(例如摄像头、通讯录、蓝牙、相册、剪切板、位置等),以实现这些权限所涉及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当儿童和监护人需要关闭该功能时,大多数移动设备都会支持该项需求,具体方法请参考或联系设备的服务商或生产商。当设备被开启任一权限即代表监护人授权我们可以收集和使用相关信息来为儿童提供对应的服务,一旦设备关闭任一权限即代表监护人取消了授权,我们将不再基于对应的权限继续收集和使用相关信息,也无法为儿童提供该权限所对应的服务。但是,关闭权限的决定不影响此前基于监护人授权所进行的信息收集及使用。
二、我们如何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定,并恪守《中通快递隐私政策》的约定在授权同意的范围内使用收集的信息,为儿童提供本服务。若我们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超出了《中通快递隐私政策》的范围或超出了我们收集儿童信息时告知的目的及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我们将在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前,再次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三、我们如何存储儿童信息
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定,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采取符合业内标准的加密措施以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一般情况下,我们只会在为实现必要的服务目的所必需的时间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存储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在超出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期限后,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您的孩子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关于个人信息存储的更多具体规定详见《中通快递隐私政策》。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我们非常重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严格限制儿童个人信息的提供、转移、披露等情形。
如确需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将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受委托方及委托行为等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处理事项、处理期限、处理性质和目的及双方责任等,委托处理行为不会超出您授权我们处理儿童信息的范围。委托处理情形下,我们将会对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承担责任,监督和要求受委托方履行相应义务。
4.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能包括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儿童也可能通过我们的产品登录和使用第三方产品和服务。请您注意,该第三方可能收集、使用或处理儿童的相关信息,需要由该第三方另行获得您的同意。我们建议您让儿童在向第三方授权收集处理其任何个人信息之前征求您的同意。
5.如我们发生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儿童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儿童的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中通快递隐私政策》和本规则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6.我们仅基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披露或者根据与您的约定的情况下,才会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具体规定详见《中通快递隐私政策》。
五、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
我们在《中通快递隐私政策》中明确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均适用于儿童个人信息。同时,我们已将儿童个人信息列入敏感个人信息类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
1. 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传输、提供采取加密或其他必要的技术措施;
2. 委托第三方处理或向第三方传输时进行安全评估;
3. 为了保障儿童个人信息安全,我们严格要求可以接触儿童个人信息的人员遵守保密义务、不得随意访问、使用儿童个人信息,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该等人员违法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
六、您如何管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在儿童使用我们的服务期间,为了监护人和儿童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和管理个人信息,同时保障撤回同意和注销账户的权利,被监护儿童可以按照《中通快递隐私政策》中“您的权利”部分进行操作,监护人可以指导被监护儿童进行操作或联系我们要求行使查询、复制、更正、删除信息、撤回同意、注销账户等权利。
如您和孩子对本规则存在任何疑问,或者任何相关的投诉、意见或请求,您可以根据本规则第八条告知的途径联系我们。
七、本规则的变更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随着中通快递业务的发展,本规则也会随之更新。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规则所应享有的权利。对于重大变更,我们会通过在中通快递网站发出更新版本并在生效前通过网站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提醒儿童及监护人相关内容的更新,也请儿童及监护人访问中通快递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规则。
本规则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类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 我们的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 您参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 我们负责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八、如何联系我们
我们设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该机构将严格按照本规则承担起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如有关于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或对本规则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联系:
电子邮箱: privacy@zto.com
在线客服链接:https://kf.zto.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1685号(邮编:201708)
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